第(3/3)页 有可能亚马孙的创始人贝索斯,在当时也已经看到了。贝索斯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,他毕业后在商业银行工作过两年,后来又在曼哈顿对冲基金 de shaw 工作了 4 年,是这家对冲基金的一名技术专家。 一九九四年的一天,他读到一篇报道,说使用互联网的人数在一年中增长了二十倍,于是顿然醒悟,辞了职,带着作家妻子和纽约公寓里养的一只狗,一道离开了纽约,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。 贝索斯的一位投资人是他的继父,一名古巴人,在贝索斯 4 岁的时候和他妈妈结婚。 古巴裔的继父给了贝索斯一辆车,还从自己的退休金中拿出三十万美元给他作为投资。贝索斯夫妇开着继父给的车,从东海岸的纽约出发,横穿美国,五天之后抵达了西海岸的西雅图。 这一路上,贝索斯的妻子驾驶汽车,而贝索斯则坐在副驾驶位,敲打键盘,在车上写出一份商业计划书。 那是一九九四年,在西雅图。他们把新家的车库改成了初创公司的办公室,并招到了最初的两名员工。最初亚马孙在线销售的只是图书。曾经有一度,贝索斯挺郁闷,觉得自己放弃纽约那份薪水不错的全职工作有点不值。后来算是挺了过来。一九九七年,亚马孙上了市。 在贝索斯眼里,创业初期才是真正的艰难。二零零一年股票价格跌至谷底,对他而言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;出了问题的市场本身,因为市场在那个时候,并不理解也不相信亚马孙的商业模式。 亚马孙是二十一世纪初期「.org 热潮」中最具代表性的企业之一,它开创了一种新的企业增长模式:先夺取市场份额,再考虑利润是什么东西。 在十年之后,华国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初创公司,把这种模式运用到极致之前,亚马孙已经提前十年给在震惊中摸不着头脑的老派投资人,上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启蒙一课。 贝索斯最常说的话是,互联网有可能是超出所有人认知的大玩意儿。长期看,这不是非理性的繁荣。如果不繁荣,那才是非理性的呢! 第(3/3)页